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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的临期食品-青岛临期食品进货渠道

交换机 05-07 7
青岛的临期食品-青岛临期食品进货渠道摘要: 本文目录一览:1、国家对临期食品的规定国家对临期食品的规定法律分析:食品在有效期内一般不予赔偿,如果食品变质可以要求赔偿。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;保...

本文目录一览:

国家对临期食品的规定

法律分析:食品在有效期一般不予赔偿如果食品变质可以要求赔偿。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;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;保质期半年以内的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。

保质期超过一年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。 保质期在半年至一年之间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。 保质期在半年以内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。 保质期在15天以内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至4天。

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食品,如罐头、糖果、饼干等,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。 保质期在6个月至不足1年的食品,如方便面、无菌包装早餐冲剂、牛奶和果汁等,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。

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,定期检查库存食品,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,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、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

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,临近保质期为2天;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,临近保质期为1天;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,不设临近保质期。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,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。

临期食品规定明细: 保质期在七天内的食品需在第一天之前下架。 保质期超过七天但不足一个月的食品,需在第三天之前下架。 保质期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三个月的食品,需在第十五天之前下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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